(原标题: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341%。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然而,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李可书律师和郭芮君律师对大会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