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述职报告,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激励计划建议等。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且会议讨论内容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此外,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且所有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规则还规定了薪酬计划的审批流程,即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高管薪酬分配方案则直接报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