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朋股份: 新朋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计划涉及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针对满足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共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4年7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需不低于30%,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均需达到合格标准。此外,公司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上市后36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激励对象也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如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综上所述,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符合激励计划文件的有关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朋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