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2月27日消息:根据东方电子案投资者代理人、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透露的消息,作为东方电子虚假信息纠纷案被告之一的原东方电子总会计师方跃日前失踪。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宋一欣律师介绍,2003年1月17日,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东方电子原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方跃此前已经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日前东方电子投资者民事诉讼赔偿案将要启动,法院在试图将传票送达被告方跃时,发现方跃已经无法找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应当定期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帮教民警汇报思想、报告行踪,该犯罪人在民事诉讼赔偿案启动的关键时刻失踪,很耐人寻味。
宋一欣表示,如果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无法找到处于服刑期间的被告方跃,则将在今后该案的处理过程中造成一定障碍。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的执行也可能因被告失踪而无法执行,换言之,投资者可能是“赢了理,失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