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前“天歌科技(000509)股权纠纷案达成和解“公告的刊出,长达半年多的天歌股权之争似乎终于有了一个答案。根据湖北省荆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双方正昌集团与山东同人签订的《法人股权转让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已履行的内容有效,双方同意对未履行的内容按该调解书的规定履行,最迟履行期限为3月15日。
民事调解书规定:山东同人代华中光电公司直接向公司偿还所欠款7000万元,相应扣减应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山东同人以其受让的山东长安建设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等值股权进行抵偿,该股权价值应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如上述股权价值不足7000万元,则山东同人须以现金或以其他等值资产抵偿。山东同人公司必须于2003年2月28日前办理完抵偿资产的相关过户手续。
湖北正昌、天科物业公司同意将各自所有的位于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上海天歌大地大厦中合计建筑面积为15098.65平方米的房产于2003年3月15日前过户给天歌科技,用于代为抵偿天利公司、利园公司、天科物业公司所欠天歌科技的欠款;补偿天歌科技因历史原因为成都锦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分行第七支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存单质押而可能产生的或有负债。为保障协议的执行,天歌科技日前已向荆州中院请求查封上海天歌大地大厦中合计建筑面积为15098.65平方米的房产,现有关法院已完成查封手续。届至2003年3月15日,如山东同人公司尚未履行对天歌科技偿还7000万元欠款的义务,天歌科技将申请解除对该项房产的查封。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调解书是由湖北荆州法院做出的。在今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这家法院曾裁定终止天歌科技1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并称“凡违反法院上述生效裁定,执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依法应确认无效”。其内容直指1月2日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即原告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歌科技,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恢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从表面上看,荆州法院审理的主要是股权纠纷案的核心内容,属实体审理;而山东潍坊法院则主要针对程序审理。由此看来,最新这份调解书的做出有可能预示着新老股东之间最终达成了某种实质上的让步和认可。
天歌科技董事会秘书王之钧基本上肯定了这种说法。他认为这一次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可以视为对上一次中止临时股东大会裁定的撤消。他称,有关调解协议的做出,双方进行了很艰苦的谈判,互相都有妥协和让步,才能换来这样一个结果。这使上市公司最终步出了股权之争的阴影,并为上市公司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外部环境,和解对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幸福”。从经济角度而言,新老股东的举动也是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根据公告,正昌方面将把上海天歌大厦过户给上市公司,一方面解决了长期困扰公司的债务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其资本不足的问题;而山东同人7000万元的资金将起到同样的效果。
对今后天歌科技的发展,王之钧透露:第一,是要理清管理上的漏洞,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制度和规范;第二,也是最根本的,即努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具体来说,就是要尽快恢复上市公司的造血机制,将原有的产业进行整合。但真正有效的措施是引入“增量”。按照公司的规划,建材和房地产将是公司将立即投入的新产业。建材方面,主要依托四川华塑公司,着重于提高管理,追加投资。房地产方面,则将利用现有资源,在上海和北京做一批精品楼盘。此外,还将继续巩固和维持已有的物业管理和服饰加工的业务。总体来说,天歌科技将因地制宜,迅速恢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王之钧同时还透露,虽然目前公司还没有和和君创业及大鹏证券方面就和解一事沟通,但从上市公司的利益出发,相信两家公司对这一结果会持欢迎态度的。(廖继锋 华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