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变更是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轻纺城抢在11月30日完成股权收购,“成功”逃过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
去年因购买银广夏亏损7500多万元的轻纺城(600790),近期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变动,但在信息披露上却闪烁其辞,语焉不详。
先是今年9月25日,公司发布了第一大股东改制的公告,称第一大股东绍兴县彩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6亿元,控股股东为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彩虹实业公司原注册资本9000万元,系绍兴县属集体企业,归属于绍兴县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改制后变更为绍兴县彩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且进行了增资。但增加的7600万元资本金全部由精工集团所出,还是有别的出资人?精工集团持有彩虹实业多少股权?它本身是怎样一家企业?国企还是民企?资产、利润情况如何?实际控制人又是谁?这一切均未披露。
一个月后,股东大会选出了新的董事、监事。原董事长兼总经理,两名董事、副总经理,以及监事会主席均提出辞职,改由精工集团方面的人士出任。轻纺城自1997年上市以来,经营班子一直比较稳定,这次主要领导变动显然同大股东变更有关。问题是,新任高管仅仅是上市公司的经营者,还是持有精工集团主要股权的另类管理层收购?这一切投资人无从得知。过了一个多月,即12月2日,公司又发布第一大股东彩虹实业收购其他几家法人股股权的公告。彩虹实业原持有轻纺城12.84%股权,二股东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7.85%股权,三股东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3.57%股权,即一家大集体企业和省县两级国资部门“联合执政”。虽然持股比例接近,但还能相安无事。随着精工集团入主,股权变更立即频繁起来:9月24日,彩虹实业成立当日,即收购了三股东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57%股权;10月28日,又收购了六股东绍兴市越通房地产公司1.16%股权;11月30日,八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9%股权,以及未进入十大股东的银丰纺织0.46%股权,也一起转让给了彩虹实业。就这样,改制仅两个来月,大股东频频出击,持股就从12.84%增至18.72%。然而,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内容,即股权转让价格却未见公告。
正是在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五个系列文件,文件自12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包括通过股权控制关系达到控股上市公司的,必须披露与控制关系相关的协议内容,如控制方式及权限,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及身份介绍等;如果是管理层和员工收购,还要披露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实行管理层持股的目的及后续计划等。轻纺城抢在11月30日完成股权收购,“成功”打了一个政策的擦边球。
尽管如此,大股东变更是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中小股东有权获得完整、详尽的信息,特别是大股东的背景和收购价格,这是中小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的重要依据。以轻纺城为例,精工集团控制其大股东彩虹实业出了多少钱,彩虹实业受让其他法人股又出了多少钱;另外,公司原大股东实际上是当地工商部门,其主营业务系轻纺城市场出租,以及不久前收购的东风酒厂等。如今,有着工商部门背景的人士全面退出,公司是否存在主业变更的可能。所有这些,都在披露之列。实际上,在证监会的五个系列文件出台前,有关法律法规也都明确提到,涉及到大股东股权变动,如果是法人,必须披露资产利润状况;如果是自然人,必须披露其个人资料。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需将实际控制人公诸于众。12月1日前,一批通过大股东改制而完成股权变动的公司也是这么做的。
轻纺城,请把知情权还给投资大众!(贺宛男/证券市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