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1月12日消息:QFII下月施行,有业内人士分析,对于走在对外开放前列的基金业而言,QFII的推出可能会加速给予基金公司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进程。
据《证券时报》报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在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没有提到可以委托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一位分析人士认为,从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而言,基金管理公司是有能力接受境外合格投资者的委托,对其境内的证券投资进行管理的。但由于到目前为止,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仍然还处于讨论阶段,因此将基金管理公司排除在可接受QFII委托的机构之外。
有业内人士分析,今后基金管理公司应该是最有可能与QFII发生直接关系的机构之一,特别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不过,这一切都要等到正在征求意见的《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一位长期与境外投资机构打交道的人士分析,中外合资管理公司可以利用外国合资方在国外的良好信誉募集设立中国投资基金,再将该基金交由中外合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