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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放弃认购截止时间延迟

证券之星 作者:张玉祥 2002-09-24 07: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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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决定将市值配售放弃认购截止时间调整为T+3日(T为申购日)15点。
证券之星9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市值配售业务,方便投资者参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前一阶段市值配售实施情况,决定将市值配售放弃认购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T+3日(T为申购日)15点。

  据新华网报道,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今日就此发出通知要求,沪市的市值配售放弃认购部分,由各法人结算单位通过PROP2000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深市的市值配售放弃认购部分,由投资者或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向深交所申报。上述申报截止时间自10月8日起统一调整为T+3日15点,而这一截止时间原为T+3日1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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