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 关于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7 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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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提议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并充分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洁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
有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沈洁女士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股份6,91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9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除此以外,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在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上对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现实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制定可
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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