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85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Mega Genomics Limited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Mega Genomics
Limited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与 Mega Genomics Limited(06667.HK,以下简称“美
因基因”)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美因基因及其关联体在
协议有效期内开展检测服务、检测及服务所需相关配套产品的业务合作,双方可
以根据市场需求、业务发展、监管政策及双方经营情况,经协商一致通过书面方
式增加、调整或取消具体合作项目。
(二)审批程序
控制企业为美因基因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议通过《关于与 Mega Genomics Limited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表决通过。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
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ega Genomics Limited
注册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主席:林琳
注册地址: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
住所地:Third Floor, Century Yard, Cricket Square, P.O.Box 902,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开曼群岛大开曼岛,邮政信箱 902,板球广场世纪园三楼)
注册资本金:USD50,000.00
经营范围:美因基因为投资控股公司。美因基因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
展;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
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服装、鞋帽、针纺
织品、日用杂货、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
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Ⅲ类、Ⅱ类、I 类;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美因基因于 2021 年 4 月注册成立,
并于 2022 年 6 月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美因基因专注于检测服务以及配套服务及
相关产品。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良好。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董事郭美
玲女士及其控制企业为美因基因的控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美因基
因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83,239.6 万元,
净资产 61,093.8 万元,营业收入 24,715.0 万元,净利润 2,702.1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82,996.2 万元,净资产 60,554.7 万元,营业
收入 19,249.9 万元,净利润 2,475.1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美因基因及其关联体依法经营、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Mega Genomics Limited
(一)定义及协议性质
“甲方集团成员”是指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依法由甲方指定并纳
入本协议合作范围的其他主体。
甲方有权根据集团内部组织架构、业务安排及实际经营需要,对实际履约主
体进行调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集团成员”是指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依法由乙方指定并纳
入本协议合作范围的其他主体。乙方有权根据集团内部组织架构、业务安排及实
际经营需要,对实际履约主体进行调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双方或双方集团成员可根据具体业务需要,指定各自集团内具有相应经营资
质和履约能力的主体作为具体交易的实际履约主体。实际履约主体应当在其签署
的具体交易文件中明确其主体身份。
本协议为双方就相关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生
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合作原则、定价原则及其他基础条件
开展合作。具体交易的产品或服务名称、规格、数量、具体价格、金额、交付方
式、服务标准、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由实际交易主体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另
行签署协议予以确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具体交易文件经相关主体依法签署
后,构成双方具体交易的依据。
(二)合作业务范围
双方拟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开展以下业务合作:
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服务;
(2)样本采集、样本处理、检测分析及检测报告等相关服务;
(3)与检测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持、业务培训及其他配套服务;
(4)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相关检测服务。
具体合作项目以具体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1)检测试剂及耗材;(2)与检测服务、健康管理及相关
业务配套使用的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
具体产品、服务、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及交易价格以具体交易文件为准。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业务发展、监管政策及双方经
营情况,经协商一致通过书面方式增加、调整或取消具体合作项目。
(三)协议前提条件及合作方式
围内向乙方集团成员采购产品、服务或者其他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合作。乙方集团
成员可根据自身业务能力、经营资质及实际履约情况承接相关业务。
应在本协议确定的基本交易原则和定价原则范围内签署。
均不得无正当理由要求对方必须通过特定集团成员开展具体交易。
需);及
需);及
在生效条件达成前,双方及其集团成员不得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
(四)交易原则及定价机制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交易应遵循:(1)公平、公允、合理原则;(2)市
场化原则;(3)商业合理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符合适用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上市规则的原则。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产品和服务价格应结合当时的市场竞争情况综合考虑,
并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乙方及乙方集团成员给予甲方及甲方集团成员的供货价
格应基于其给予其他第三方的产品及服务市场指导价格(如有)执行,确保交易
价格公允。
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定价格不具有公允性的,双方应协商调整相应价格,使其具
有公允性。价格调整应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并自约定的生效日起执行。
据,并可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用于年度交易上限的测算、审核及
披露。
制,可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结合相关监管机构或
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在不改变本协议项下交易基本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并
由通函、价格政策或其他书面文件予以确定。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集团成员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包括提供履约所需的业务需求、资料及其他必要条件,并及时完成验收、对账及
付款等事项。
乙方集团成员履行具体交易文件。
甲方集团成员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务,并依法具备和持续保持履行相关业务所需的资质、许可、备案及其他法定条
件。
甲方集团成员履行具体交易文件以及及时完成开票、对账及付款等事项。
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推动各自集团成员签署和履行具体交易文件。
体交易文件为准。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乙方不因其集团成员签署或
履行具体交易文件而承担该具体交易项下的付款、交付、质量、服务或其他直接
履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责任。
方按照具体交易文件约定承担责任。
担与其过错程度明显不相称的责任。
一方不因另一方集团成员未签署具体交易文件、未发生具体交易或者实际交易金
额未达到预计金额而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到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或其他损失的,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协议期限及终止
行存在重大合规障碍,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相关条款;无法调整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的效力。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已经生效的具体交易文件继续履行至其约定的期限
届满。
(八)其他
的效力。
部或者实质性转让给第三方,但一方将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且不影响另一方合法权益的除外。
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双方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结合市场竞争情
况综合考虑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并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市规则的
原则。若原材料、人工、市场价格或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协商调整
价格,确保定价公允。
五、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及
其关联方(含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8,283.80 万元。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美因基因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系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发挥
双方业务协同效应、稳定检测服务及耗材供应,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公允、
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与 Mega Genomics Limited 签署<框架合作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公司拟与美因基因签署《框架
合作协议》系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
则予以约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美因基因签署
《框架合作协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