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11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补选、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任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补选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选举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
(2)独立董事: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 关于选举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李伍波、梁新权(独立董事)、郭天铸(独立董事)三位董事为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委员,李伍波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王超(独立董事)、郭天铸(独立董事)、宿春翔三位董事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王超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郭天铸(独立董事)、王超(独立董事)、刘承革三位董事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郭天铸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梁新权(独立董事)、王超(独立董事)、姚艳松三位董事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梁新权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离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轮值总裁尹贤先生、首席财务官孙明阳先生、董事会秘书李
佳黎先生、副总裁朱晓军先生、副总裁韦杭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锡刚先生的书
面辞职申请。尹贤先生、孙明阳先生、李佳黎先生、朱晓军先生、韦杭女士因个
人原因分别提请辞去公司轮值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张
锡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尹贤先生、孙明阳先生、李佳
黎先生、朱晓军先生、韦杭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张锡刚先生辞
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以上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尹贤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8 年 6 月 1 日,孙明阳先生、李佳黎先生、朱晓
军先生、韦杭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日,尹贤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30 万股,孙明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 万股,李佳黎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10 万股,韦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41 万股,以上人员所持股份均来源
于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尹贤先生、
孙明阳先生、李佳黎先生、朱晓军先生、韦杭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
份锁定承诺事项。尹贤先生、孙明阳先生、李佳黎先生、朱晓军先生、韦杭女士、
张锡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对尹贤先
生、孙明阳先生、李佳黎先生、朱晓军先生、韦杭女士、张锡刚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轮值总裁暨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首席财务官的议
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承革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聘任姚艳松先生为
公司首席财务官及副总裁,聘任李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不分管经
营业务),聘任凌振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杨泽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承革先生、姚艳松先生的简历详见 2026 年 10 月 20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李想
先生、凌振青先生、杨泽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
并同意提名,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高
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人员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承革: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本科学
历。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曾任内蒙古兴业银锡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截止公告日,刘承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承革先生 12 个月内曾任公司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承革先生曾于 2024 年 2 月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以外,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艳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内
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职务、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
裁助理兼财务部经理职务。
截止公告日,姚艳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艳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艳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想:男,198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东北大学/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融投资中心总监,并曾在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任职。
李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想先生曾于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至目前,李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本公司查询,李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凌振青:男,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
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荣邦
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子公司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
凌振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凌振青先生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凌振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凌振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本公司查询,凌振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杨泽辉:男,199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谢菲尔德大
学东亚商业专业,硕士学历。
曾任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承做职务。
杨泽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杨泽辉先生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杨泽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至目前,杨泽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泽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本公司查询,杨泽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