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6-083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概况
超过 20,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7.01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1,757,789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69%;按回购金额下限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 5,878,895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相关股东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
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
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对象等不
确定因素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转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转出股份被依法予
以注销的风险;
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方案》,现将具体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实施回购股份。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进行。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
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
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1 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 1,175.78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9%;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 17.01 元/股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为 587.8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3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经公司管理层同意,
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1,175.7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6,234,524 12.13% 217,992,313 12.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4,265,214 87.87% 1,482,507,425 87.18%
总股本 1,700,499,738 100.00% 1,700,499,73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均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587.8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6,234,524 12.13% 212,113,419 12.4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4,265,214 87.87% 1,488,386,319 87.53%
总股本 1,700,499,738 100.00% 1,700,499,73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均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501,948.1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17,601.8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1.33%、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3.24%、流动资产的 1.99%。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618.63 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60,912.93 万元。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除维持健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外,公司需保
持一定规模的有息负债。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有息负债为 197,236.34
万元,占总负债的 22.48%。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根据
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造成
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
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
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夏军先生 6 个月内通过认购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增持公司 35,637,149 股股份。
(2)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
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2)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上
的股东。
(3)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的相关情况
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夏军先生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
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其提议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
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
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
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该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
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
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
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方式等;
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
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
施方案,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
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放弃
认购股份、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的股份转让给持股对象等不
确定因素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依法予
以注销的风险;
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