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7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五 15,000.00 万元 96,625.83 万元 是 否
星铝业”)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晟新
材”)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申请授信等,公司近日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
司为五星铝业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晟新材的日常经营需要,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申请授信等,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
司为联晟新材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经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
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
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星铝业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型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鼎胜新材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662333090K
成立时间 2007 年 06 月 21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产、销售:宽幅铝箔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
材,钎焊铝箔,润滑油,涂碳铝箔;货物进出口(法律、
经营范围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9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4,160.65 414,260.4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01,101.79 236,603.73
资产净额 93,058.85 177,656.68
营业收入 622,118.00 671,797.08
净利润 14,833.39 14,023.52
(二)联晟新材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 担 保人 类型及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鼎胜新材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薛孛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000755660414
成立时间 2013 年 08 月 13 日
注册地 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铝工业园区 B 区西侧
壹拾捌亿伍仟伍佰伍拾叁万零壹佰零柒元叁角叁分(人
注册资本
民币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
器及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纯元
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
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经营范围 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
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制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餐饮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项目 /2026 年 1-9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8,453.45 634,100.1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80,710.34 406,138.81
资产净额 257,743.10 227,961.36
营业收入 1,271,264.93 1,439,982.16
净利润 29,527.31 23,384.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鼎胜新材为五星铝业向华夏银行担保事项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
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二)鼎胜新材为联晟新材向中国银行担保事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及长
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五星铝业、联晟新材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
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上述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
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
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
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