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5 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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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三亚佳讯远纾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
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
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
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自《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
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挂牌转让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此次挂牌转让的英
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竞拍期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起
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止)因无意向方出价而流拍。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此次
挂牌转让的 Infinova (India) Private Limited(中文名称:英飞拓(印度)有限公司)
因无意向方出价而流拍。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
的行为。英飞拓(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次交易标的英飞拓系统全资子公司,
相关交易已流拍。其它前述交易不属于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
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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