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9.69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2026 年 11 月 2 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股份事项。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5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最高成交价为 5.76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5.5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22,21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