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天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
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6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的方
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6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四)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日:2026 年 9 月 21 日
(三)授予数量:7,400 万股
(四)授予人数:32 人
(五)授予价格:2.57 元/股
(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授出
占授予时股本总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额的比例
(万股) 数的比例
张华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20 2.97% 0.1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1 人)
合计(32 人) 7,400 100.00% 5.70%
注: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完成登记日起计算。完
成登记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激励
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内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行解
除限售,该等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处理。
①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
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
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对该情形负有个
人责任的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对该情形不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
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各考核年度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度 55% 4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度 65% 5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度 75% 6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业绩完成情况(A)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An≤A
A
若各考核年度内,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处理。
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需要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
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每个考核年度内,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
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
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考核
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董事参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
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授予登记事项与公司前次经授予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次调整
后,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为 32 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7,400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登记的内容与公司前次经授予董事会审议的相关内容一
致。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6)第 000129 号),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止,
公司已收到 32 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一)32 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为 190,180,000 元,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止已将出资款以货币方式缴入公司中国银行天台县支行开设的人民
币账户 367545012569 的人民币账户内。其中:股本人民币 74,000,000 元,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116,180,000 元。
(二)公司变更后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372,268,797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26 年 11 月 5 日。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5,656,286 18.92% 74,000,000 319,656,286 23.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2,612,511 81.08% 0 1,052,612,511 76.71%
股份总数 1,298,268,797 100.00% 74,000,000 1,372,268,797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仅为预计,最终应以授予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1,372,268,797 股摊薄计算,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98,268,797 股增
加至 1,372,268,797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王美雨、许吉锭、
许孔斌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08,947,467 股,占公
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股本总额的 16.09%。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后,王美雨、许吉锭、许孔斌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
后股本总额的 15.2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十一、备查文件
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