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85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3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
决议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
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10 月 26 日,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
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二)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83)。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2.3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4.66万股~89.32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95059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
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
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期
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
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万股) (%) (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2.39 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
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2.39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20,782,808 100 420,782,808 100 420,782,808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股份总数 420,782,808 100 420,782,808 100 420,782,808 1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97,502.4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91,482.57 万元,流动资产 100,147.1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
限 2,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01%、2.19%、2.00%,根据公司经营
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上限 2,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
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地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提议人傅和亮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
股份的行为。提议人傅和亮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2026 年 8 月 14 日分别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实际
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艾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1),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傅和亮先
生自 2026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买入公司股份 730,05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7%。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
易和市场操纵。公司已披露《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傅和亮先
生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 3%至 8%,除此之外,在回购期间暂无其
他增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
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
情况
经公司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
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 金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实际控
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81)。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
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
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和亮先生提议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提议人傅和亮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存在增
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2026 年 8 月 14 日分别披露
的《艾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艾
迪药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1),公司实际控
制人兼董事长傅和亮先生自 2026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买入公司股份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
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公司已披露《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傅和亮先生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 3%至 8%,除
此之外,在回购期间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
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
程序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8950591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