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4 0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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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7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在其退休之日起半年内可依据考核结果相应解除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限售,公司将按其考核结果解除限
售,其持有的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依法回购注销;
备解除限售的条件,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依法回购注销。因前述原因导致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剩余
(10.3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支付款项合计约为人民币 397,036.35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将由当前 164,340,000 股减少至 164,102,000 股(不考虑因其他事项导致的公司股
份总数变动情形),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事
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法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导致其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将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剩余 200,000 股库
存股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4 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29 日为首次授
予 日 , 并 以 10.35 元 / 股 的 授 予价 格 向符 合 条件 的 51 名 激励 对象 首 次授 予
意见。
记工作,首次授予人数 51 人,共授予登记 1,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8)。
整授予价格并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预留授予价格由 10.35 元
/股调整为 10.30 元/股;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
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9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 10.30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含首次与预留重复授予的人员 1 人)授予 200,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记工作,预留授予人数 10 人(含首次与预留重复授予的人员 1 人),共授予登
记 200,000 股限制性股票。202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依法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0.35 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剩余 200,000 股库存股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
手续;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当年达到解除限售时间且满足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部
分应该在退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解除限售;若未在上述期间内申请解除限售的,相
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
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满足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在其退休之日起半年内可依据考核结果相
应解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限售,公司将按其考核结果
解除限售,其持有的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依法回购
注销;1 名激励对象因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前退休半年以上,
不再具备解除限售的条件,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
由公司依法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依法回购注销因前述原因导致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2.38%,约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二)回购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
(10.3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款项合计约为人民币 397,036.35 元,回
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库存股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截至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授予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2026 年 10 月 30 日完成了前述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实际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80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200,000 股库
  存股。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合计减少
  虑因其他事项导致的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0,465,268.00      18.54      -38,000     30,427,268       18.54
高管锁定股              28,665,268.00      17.44            0   28,665,268.00      17.4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800,000.00       1.10       -38,000      1,762,000        1.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874,732.00      81.46     -200,000    133,674,732       81.46
三、总股本             164,340,000.00     100.00     -238,000    164,102,000      100.00
     注:1、上表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相关事项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本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法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
价格(10.3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剩余 200,000 股库存股予以
注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股东会批准,并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注销登记手续,以
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事宜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
行相应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符
合《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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