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
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25%股权、国投曹妃甸
港口有限公司 24%股权、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28.2328%股权、唐山曹妃甸煤炭港
务有限公司 6%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
如下说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
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
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中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公司亦与拟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
署了保密协议或者含保密条款的聘用协议,各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
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综上,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
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
义务。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