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3 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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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5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及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简要情况如下:
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6,24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7%;以回购价格上限78.05元/每股和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12,491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
准。
内。
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进行回购。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
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综合考虑,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如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
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回购。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
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份回购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币4,000.00万元(含),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资金
总额为准。
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12,49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管理层同
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
限。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总股本     153,705,000   100.00%   153,705,000   100.00%   153,705,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响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766,714.13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4,348.35万元,流动资产为401,670.90万元。按
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本次股份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
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
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如未来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
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减持计
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孙超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承诺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拟增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
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
购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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