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
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44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从13.44元/股调整为13.25元/股,自2024年5月29日起生效。后因实
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从13.25元/股调整为13.06元/
股,自2024年9月5日起生效。
完毕,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49,79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312%,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1,071.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8,049,798股股份,均存放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进一
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8,049,798 股股份,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 8,049,798 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同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1%。
三、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7,970,005股减少为299,920,207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销前 本次拟注销 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924,641 8.09% 0 24,924,641 8.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045,364 91.91% -8,049,798 274,995,566 91.69%
总股本 307,970,005 100.00% -8,049,798 299,920,207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实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和邱艾,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将分别
由40.25%、9.91%、0.73%被动增加至41.34%、10.17%、0.75%,合计持股比例由
发生变更。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
的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每
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
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
记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