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外服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6,355,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355,6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1 月 6 日。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为 204 名 符 合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的 激 励 对 象 办 理 解 除 限 售 事 宜 , 共 计 解 除 限 售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
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2〕52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至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
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完成,
共向 21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1.73 万股。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
励计划,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A 股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已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完成,
共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0.29 万股。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 3.33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8,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488,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完成注销。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3.21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201,8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公告》,201,8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完成注销。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 209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 6,503,244 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
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3.08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3,365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施公告》
,13,365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完成注销。
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6,503,244 股
限制性股票。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 1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297,957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97,957 股限
制性股票。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为 208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 6,390,461 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
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84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39,11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施公告》
,39,11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完成注销。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6,390,461 股
限制性股票。
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为 1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
为 290,928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84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公告》,14,271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完成注销。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共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90,928 股限
制性股票。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为 204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
限售数量为 6,355,65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69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25,67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施公告》
,25,67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完成注销。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批次 (调整后) 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2 年 3 月 16 日 3.53 元/股 2,001.73 万股 213 人 90.29 万股
预留授予 2023 年 1 月 31 日 3.33 元/股 90.29 万股 16 人 0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 解除限 解除限售暨 截至该批次 截至该批 取消解除限售的原 是否因
批次 售上市 上市数量 上市日剩余 次上市日 因 分红送
日期 (股) 未解除限售 取消解除 转导致
数量(股) 限售数量 解除限
(股) 售股数
量变化
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出现《激励
部分第一 计划(草案)》中规
个解除限 定的应当回购注销
日
售期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预留授予
部 分 第 一 2025 年 4
个 解 除 限 月 25 日
售期
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出现《激励
部分第二 计划(草案)》中规
个解除限 定的应当回购注销
日
售期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出现《激励
部 分 第 二 2026 年 7 计划(草案)》中规
个解 除限 月7日 定的应当回购注销
售期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第一批解除限售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3%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第二批解除限售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3%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第三批解除限售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4%
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
期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届满。
(二)限售条件已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
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解除限售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 除限售条件。
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3)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
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4)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
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
录;
(5)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7)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
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
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指标 解除限售条件
注1,注6 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
( 1 ) 2024 年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注2
(元/股)
(2)相较2020年,2024年营收
相较2020年,2024年增长率不 增长率为152.37%(即223.07亿
营 业收 入 增 低于75.9%(即155.43亿元),
元),且满足不低于国际领先企
注3
长率 且不低于国际领先企业对标组 业对标组75分位值;
注4
新 兴业 务 收 绝对值为209.05亿元。
入 绝 对 值 2024年不低于135.37
注5
(亿元)
注 1:若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并购、重组、
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可能对公司资产产生较大
影响的行为,各年度解锁考核时可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影
响,授权董事会对相应业绩指标进行调整。
注 2:每股收益=考核年度归母净利润/考核年度发行在外普
通股的加权平均×100%。
注 3:鉴于 2021 年人才派遣业务的经营环境以及行业法律环
境的变化,公司从 2021 年开始按照“净额法”计量人才派遣
业务收入,为更好地进行对比分析,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报告模拟 2020 年及以前营
业收入规模(其中人才派遣业务营业收入按照“净额法”计量)
,
此处 2020 年收入使用模拟收入口径。
注 4:国际领先企业对标组包括 5 家公司,即 Adecco、ADP、
Manpower、Randstad 和 Recruit;同行业指中国证监会行业分
类为“商务服务业”的上市公司,若出现极端样本,授权董事
会确定具体对标企业名单。
注 5:新兴业务收入为薪酬福利服务、招聘及灵活用工服务和
业务外包服务收入合计值。
注6:若计划有效期内,由于疫情影响、行业政策发生较大
变化或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实施相应战略举措,对公
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对业绩指
标或其目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相应调整和修改需经股
东大会审批通过,并报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根据《考核办法》等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个 中6名原激励对象离职或发生其
人绩效进行评价,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 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情形,不具备激励资格;3名激
个人当年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授予总量×当年 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非个人原
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得分与其个人绩效系数的关 系,公司按其实际服务年限折算
系如下: 调整授予权益;10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绩效评价得分(S) 个人绩效系数 在限售期内退休与公司解除或
S≥80 100% 者终止劳动关系,无2024年度的
S<60 0% 司豁免个人层面绩效不再纳入
解锁条件。除上述情况外,194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
名激励对象中,193名激励对象
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及就该等股票分配
的股票股利(如有)),还需根据其 2020~2022 年
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
如果 2020~2022 年任期考核不合格或者经济责任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60分(含)至
审计中发现经营业绩不实、国有资产流失、经营管
理失职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对于相关责
任人任期内已经解锁的权益应当建立退回机制,由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
此获得的股权激励收益应当上交公司。
合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
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或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
票数量与其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对象中有 1 人 2024 年度个人绩效得分位于 60 分(含)至 70 分之间,公司决
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67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况,董事会决定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9 元/
股。
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67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完成回购注销。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204 名,可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55,65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28%。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
已获授予限
限售限制性 数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量(股)
(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总裁、董事
会秘书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共197人) 17,238,825 5,847,894 33.923%
合计 18,732,225 6,355,650 33.929%
注 1: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2:上表中的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扣除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数。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1 月 6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355,65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及就该等股票分配的股票股利
(如有))限售至任期满后兑现,并根据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任期
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
会将收回所得收益。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
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55,394 -6,355,650 299,7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76,762,040 6,355,650 2,283,117,690
总计 2,283,417,434 0 2,283,417,434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
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
次回购注销、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和减
资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