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6-07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和 2026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发行直
接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签发的《接
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144 号),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
起 2 年内有效,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永续票据。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每期发行
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
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