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股東之名稱及地址 Shenzhen Transsion Holdings Co., Ltd.
深圳傳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63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636)
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尊敬的股東
發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簡介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2.07A 深圳傳音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司」)的章程,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股東 2 發佈本公司日後的公司通訊(「公司通訊 1」),
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印刷本形式的公司通訊。
就此而言,以下安排已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生效。
安排
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果本公司沒有獲
取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 4,本公司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
司通訊,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
訊。
本公司將在本公司網站(www.transsion.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上發佈公司通訊。
本公司不會向股東發出公司通訊網站版本 5 的登載通知。 本公司鼓勵股東主動留意網站上所有日後的公司通
訊的登載情況,並自行瀏覽公司通訊的網站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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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支援通過電子郵件進行電子通訊,本公司建議股東通過掃描上述二維碼填寫申請表格,該表格的有效期
為刊發日期後 2 個月。倘若股東因任何原因難以獲取申請表格,彼等可於日後隨時向本公司 H 股證券登記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16 號遠東金融中心 17 樓)發出合理書面通知(即不少於 7 個工
作天),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2636-ecom@vistra.com 向本公司提供其電子郵箱地址。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假若本公司沒有收到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股東所提供的電子郵箱地
址無法使用,本公司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
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對於希望收取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的股東,或因任何原因難以瀏覽本公
司網站的股東,本公司將應股東發送至本公司 H 股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 16
號遠東金融中心 17 樓),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2636-ecom@vistra.com 的書面形式請求,及時地將公司通
訊及╱或相關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視乎有關情況而定)的印刷本免費向其寄發。
請注意,股東以印刷本形式收取公司通訊的偏好選擇將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直至本公司下一個
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到期(以較早者為準)。如果股東希望繼續收到日後的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
通訊的印刷本,則需要作進一步書面要求。
有關(i)發佈公司通訊;及(ii)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安排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網站(www.transsion.com)的「投資者
關係」部分。 閣下如對本函件有任何疑問,請於營業時間內 (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香港公眾假期除
外 ) 致 電 本 公 司 H 股 證 券 登 記 處 卓 佳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電 話 : (852) 2980 1333 ; 或 發 送 電 子 郵 件 至
附註:
公司通訊包括本公司發佈或將予發佈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a) 董事會報告、年
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副本以及(如適用)其財務摘要報告; (b) 中期報告及(如適用)其中期摘要報告; (c) 會議通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及 (f) 代表委任表格。
本公司 H 股股份持有人。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本公司股東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
閣下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子郵箱地址。如果本公司向股東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
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在本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上發佈的中英文版本之公司通訊電子版。
承董事會命
深圳傳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竺兆江
董事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