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1 00:43: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
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70 条及 13.74 条,公司必须遵守以
下规定:
  (一)    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
会上参选董事的通知,公司必须按《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刊登公告或发出补
充通函;
  (二)    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联交所上市
规则》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三)    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 7 日前刊登;及
  (四)    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延后,让股东有至少 10
个营业日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第三条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提
出。提名人提出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以前、以书
面提案的形式向召集人提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倘股东拟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须于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向公司秘书正式提
交下述文件:
  (一)    表明拟于股东会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的意向通知,通知须经提名
股东正式签署,并以符合条件的方式清楚列明其姓名及地址(经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根据记录核实及确认后方为有效);及
  (二)    经获提名候选人签署,表明其愿意获委任的通知,连同 1、获提
名候选人基本情况、简历等书面材料,2、《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
定须披露的候选人资料及本政策第四条所载其他资料,及 3、候选人对公布其
个人资料的同意书。
  为了让公司的股东有充足时间考虑有关选举候选人为公司董事的建议,公
司促请拟提名董事的股东于有关股东会前尽早递交其提名通知。
  第四条 为让股东在选举董事时作出知情决定,股东拟提呈决议案之意向
通知须随附获提名候选人的下列资料:
  (一)    全名及年龄;
  (二)    在本公司及公司集团的其他成员公司(如有)担任的职位;
  (三)    经历,包括 1、过去三年在证券于香港及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
之公众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及 2、其他重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四)    候选人现时的工作以及股东应知悉的其他有关候选人能力及诚信
的资料(包括业务经验及学历);
  (五)    在本公司的任期或拟定任期;
  (六)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
见《联交所上市规则》)的关系,或适当否定声明;
  (七)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份权益,或适当
否定声明;
  (八)    获提名候选人就《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披露的资
料所发表的声明,或适当否定声明,表示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该等规定予以披
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该名获提名参选董事之候选人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九)    (如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获提名候选人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
第 3.13 条的独立性声明;及
  (十)    详细联络资料。
  第五条 本政策与有关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上市规则
的规定为准。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第六条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政策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翔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