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政策旨在列载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委员会(其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审
核委员会”的含义一致)就聘用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而采取的方针,以确
保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不受损害。
第二条 一般政策:
(一)公司高度重视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并视其为维持良好企业管治的关
键因素。审计委员会是外聘核数师独立于管理层的联络单位,负责制定并监督本
政策的执行。
(二)在决定是否委聘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时,公司将主要考虑核数
师的独立性不应受到损害、核数师不应审核其所属公司的工作、以及核数师不应
作出管理决定等原则。
第二章 具体措施
第三条 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措施,确保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
(一)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建议委任外聘核数师,通过其聘用条件及审
批所有核数及非核数费用。此外,审计委员会须审视向核数师发出的声明函件,
并审阅核数师的报告及其他特设文件。
(二)公司采取详细评估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服务质素、要求其出具年度
独立性确认书、以及实施首席审核合伙人轮调安排等措施,以确保其严格遵守职
业道德标准及独立政策。
(三)公司已制定程序以识别被禁止的非核数服务,所有非核数服务的授予
均须遵守采购政策并获得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以确保核数师在提供该等服务
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损害。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
第三章 监察、检讨及披露
第四条 监察及汇报: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察本政策的执行及外聘核数师的
表现。审计委员会将定期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并在管理层不列席的情况下讨论及
评定核数师的质素、效能及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汇报任何须采取行动或改善的事
项。
第五条 检讨本政策:审计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
行之有效。审计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
由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本政策的披露:本政策概要及外聘核数师的酬金详情(明确区分审
核服务及非审核服务的费用)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或财务报表附注内披露。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政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政策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