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51
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
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
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应
的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根据其董事职
务领取薪酬;在本公司未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
责的非独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报酬,相关标准及发放根据
监管政策要求确定。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报酬外不再领取其他薪
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公司有关薪酬管
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本公司经营业
绩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综合因素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含任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
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依法代扣
代缴应由其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发放税后金额。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止付追索等事宜,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办法等相抵触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最新的薪酬管
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
定。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三次会
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