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6-64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新疆、青海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撤销分公司的概况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广东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海分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压降无效
运营成本,防范经营管理与合规风险,董事会同意撤销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分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的规定,本次撤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拟撤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及服务;码头设施租赁;普通货物仓储、装卸、运
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撤销分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新疆、青海区域新能源开发政策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已
全资注册成立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统筹新疆区域新能源和传统能源的
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工作,并承接新疆分公司的人员和业务;青海分公司下属的
新能源项目管理权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相应承接;
新疆、青海分公司已无持续存续必要。
本次撤销分公司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
管理运作效率。本次撤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公司注销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规定程序
办理相关工商注销手续。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