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诚邦智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诚邦股份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759 号),同
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084,074 股,发行价格 12.37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5.3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79,325.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账,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
子公司芯存科技已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以及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实施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万元) 后拟投入金额(万元) 主体
嵌入式存储
芯存
科技
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13,183.40 10,000.00 9,432.07 /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本年预计投入情况,在确保资金
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芯存科技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实施主体芯存科技提供借
款,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支持芯存科技发展,将补充流动资金部
分同时借给芯存科技使用。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有一定周期,芯存科技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安排资金使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芯存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风险等
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具体理财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由芯存科技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
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
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内部控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 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
务。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
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保本型短期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
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芯存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
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芯存科技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本次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芯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子公司芯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金晓芳 张 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