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1 证券简称:燧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
为 142.1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11,874.0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合计 30,859.5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81,014.59 万元。公司
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60046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基于五代 AI 芯片系列产品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基于六代 AI 芯片系列产品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合计 743,035.54 600,000.00 581,014.59
三、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
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
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员工薪酬和
其他各项税费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需要通过公司基本存款
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公司无法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募投项目涉及的境外采购软件、设备、材料等资金支出,需以外汇或
信用证等方式向境外供应商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
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公司无法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为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采购项目实施统一采购、
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
需以自筹资金统一支付,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4)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对部分项
目以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相关
款项难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提
升综合运营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在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
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
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2)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统一登记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情
况,定期统计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款项,经审批后将该等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
转到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通知保荐人。
(3)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
询。
四、本次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
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投项目
的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
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