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
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 股
至 2,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0.45%。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尚无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
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的比例
员工持
股计划
或股权
激励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2,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按照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1,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
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
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
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
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439,707,537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 439,707,537 100% 439,707,537 100% 439,707,53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差异,均由四舍五入引起。
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
承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477,798.87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43,021.96 万元,流动资产 247,048.3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按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
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总
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及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
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已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本次回购股份拟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助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若前述人员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
宜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证
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等文件。
披露《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议人(如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
操纵市场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展情况;
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风险提示
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是公司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最终被注销的风险;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