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期满后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新世
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0 号)核准,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076,114 股,发行价格为 11.43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5,319,983.02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 1,304,371,983.02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 424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16 年新世界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6 年 9 月 8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31,532.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0,437.20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度(%) 态时间
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 27.55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药饮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7.45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90.76 不适用
百货业务“互联网+全渠道”再
升级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
□是 √否
施
注 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
他发行费用;
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使
用进度。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方的现金管理产品、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将视交易对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
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关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11 亿元
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
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且有保
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254.98 69,2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7,6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8.36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1,168.95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85,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69,2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5,800.00
注: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募集资金按期收回并公告后,公司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
次开展现金管理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
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授权期限内任一
时点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低且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
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风险较小的现金管理产品。
关合同文件。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董事会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募集资金按期收回并公告后,公司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
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