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1 00: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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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9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3,993.4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0 月 28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累计归还前次临时补流的募集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 资金 28,971.00 万元。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期及金额       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5,562.95 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万元)              金金额(万元)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            68,993.44     42,086.44   厂房生产区域已达
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到投入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10.49     不适用
      合计             93,993.44   67,096.93      -
    注:截至 2026 年 7 月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减“已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存在差异,是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
的净收益 998.04 万元,扣减截至该时点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需求情况灵活调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补流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 28,971.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纪明慧         陈绍彬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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