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0 02: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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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6-04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袁正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无锡新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朱袁正先生提议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
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波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袁正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
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调整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朱袁正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朱袁正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提议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朱袁正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承诺将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拟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内容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尽快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以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最
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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