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89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4.50 元/股调整为 123.70
元/股,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2.30 元/股调
整为 121.50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86)。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
国籍信息与其有效证件记载不一致,对相关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进行更正,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196,981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调整 2022 年、2024 年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6.90
元/股调整为 126.20 元/股,并同意以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预留
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893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4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126.20 元/股调整为 124.50 元/股、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
价格由 124.00 元/股调整为 122.30 元/股,同意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4.50 元/股调整为 123.70 元/
股、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2.30 元/股调整为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
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缩股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发生增发新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案
露了《2026 年半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4.50-0.80=123.70 元/股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2.30-0.80=121.50 元/股
综上,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4.50 元
/股调整为 123.70 元/股,2025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予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