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ST 海王 公告编号:2026-08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
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担保事项均已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
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的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
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
行不超过人民币14,817,554.30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申请吉祥小微贷-流贷,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
民币9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江苏海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海王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700
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
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器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
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
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
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
年止。
(三)为苏鲁海王集团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集团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
万元。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为江苏海王医药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海王医药向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00
万元。
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
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817,554.30元的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
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支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
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
额。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浙江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浙江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的利息包括利息、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
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七)为天津海王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申请吉祥小微
贷-流贷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海王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申请
吉祥小微贷-流贷,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
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万
元。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
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用于补充借款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通过无还本续贷方式承接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3.30亿元(其中因转让子公司
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余额为23,184.00万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5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