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鸿新新能源”)的资本实力,鸿新新能源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浙江正泰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正泰新能源拟按照投前估值 10 亿
元人民币向鸿新新能源增资 7,500 万元人民币。
后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正泰新能源增资金额调整为 1,875 万元,认购
鸿新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 1,087.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
外部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号)。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原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正泰新能源签署《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决定以自有资金 1,875 万元回购正泰新能源持有的鸿新新能源 1,087.50
万份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鸿新新能源 73.18%的股权,鸿新新能源
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335 号 1 幢 B 号厂房 2 楼
法定代表人 陆川
注册资本 938,508.105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694586113J
成立日期 2009 年 10 月 16 日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8.3958%股权、杭州泰库投资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6042%股权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经营范围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408,886.19 3,394,975.81
负债总额 1,680,271.74 1,734,161.80
净资产 1,728,614.45 1,660,814.01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53,907.80 104,116.18
净利润 26,667.73 -34,267.52
注: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正泰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正泰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财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周丹
注册资本 70,687.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923MA7FFWB02B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12 日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
经营范围 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单位:万元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华民股份 52,125.00 71.68% 53,212.50 73.18%
晶澳无锡 11,600.00 15.95% 11,600.00 15.95%
鸿新壹号 4,875.00 6.70% 4,875.00 6.70%
湖南立新 1,000.00 1.38% 1,000.00 1.38%
无锡松瓷 2,030.00 2.79% 2,030.00 2.79%
正泰新能源 1,087.50 1.50% 0.00 0.00%
合计 72,717.50 100.00% 72,717.50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按照投前估值 12.1875 亿元人民币,以其对鸿
新新能源享有的 3,500 万元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鸿新新能源进行增资,其中 2,030 万元计
入注册资本,1,4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鸿新新能源注册资本增加至 72,717.50
万元,正泰新能源持股比例稀释至 1.50%。
因此,公司在完成回购后将持有鸿新新能源 73.18%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上述增资事项将与本次回购事项一同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5,387.66 228,915.68
负债总额 270,600.62 231,796.67
净资产 -5,212.96 -2,880.99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7,698.00 25,644.69
营业利润 -14,428.21 -20,872.51
净利润 -12,676.36 -18,153.10
注: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鸿新新能源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
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鸿新新能源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
询,鸿新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标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确定以公司、鸿新新能源、正泰新能源及其他股东
共同签署的《增资协议》回购相关条款约定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了鸿新新能源的
经营状况与财务情况,经与各方友好协商而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将其持有鸿新新能源1.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87.5万元,以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该标的股权。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
其中本协议签署后二十日内向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375万元。
标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下股权转让登记(以出具新的营业执照为准)之日为股权交割日。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以及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交目
标公司留存一份。
七、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鸿新新能源少数股东权益,主要是为优化鸿新新能源股权结构,
履行股东回购义务,本次回购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控制,
加强风险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战略执行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本次公司回购鸿新新能源少数股东权益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
响公司整体运营及资金安排,权益变动完成后,鸿新新能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定价
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回购事项尚需办理相关交割手续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将持续跟进
本次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