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6-03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本次选举
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茂顺先生、刘星先生、古希印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累积
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蒋弘先生、万晓榆先生、凃咏松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蒋弘先生、万晓榆先生、凃咏
松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蒋弘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
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
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事项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
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
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进行公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舒楠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熊淑英女士的职工董事职
务根据工会选举结果做相应调整。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董事
职责和义务。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三届全体董事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名,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李茂顺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1989年至1997年,先后担任永荣矿务局秘书、科长、副处长;1997
年至1998年,担任重庆煤炭工业管理局秘书;1998年至1999年,担任重庆大正商
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1999年至2001年,担任重庆大正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担任重庆大正商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经理;2016年8月至2020年4月,担任新大正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
担任新大正党委书记;2020年4月至今,担任新大正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茂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7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96%,通过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李茂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茂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刘星先生: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于重庆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会计学方向),二
级教授(会计学),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
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等称号。历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教
育部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首届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首届“巴渝学者”
特聘教授等;现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专家、国家级人才评审专家、中国管理现代化学会会计与财务专业委员会名誉主
任、中国企业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
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中电科芯片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600877)独立董事、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002033)独立
董事。自2017年8月起任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古希印先生: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注册物业管理师。1992年至1997年,在山东省烟台市武警支队服兵役;1997
年至2005年,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保安服务公司担任大队长;2005年至2008年,
担任招商局物业龙岗分公司副经理;2008年至2016年,历任招商局物业东莞分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至2020年,担任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BG副
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担任禹洲集团助理总裁兼深圳禹佳生活服务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22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新大正副总裁、华南区执行董事兼
深圳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古希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古希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古希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3 名)
蒋弘先生: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学副教授、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
党支部书记;2023 年 4 月至今任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重庆金融顾问工作室
金融顾问;2023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金融科技研究院兼职研究员;2023 年 4 月至
今任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市泓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蒋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万晓榆先生: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 年 5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重庆三峡通信
建设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重庆重邮信科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设计公司董事长、建设公司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今,历任重庆邮
电大学实验设备处处长、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重庆邮电大学现代邮
政学院兼任院长、重庆市商务智能与管理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重庆邮电大
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晓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万晓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凃咏松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1995年1月至2003年12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
工作;2007年1月至今,历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比较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全国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委员,2025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
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凃咏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凃咏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