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苏州罗克莱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5%的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的自查论证,董事会认为:
项。公司已在《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
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他限制、禁止本次交易的情形。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领域、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