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4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
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旭瓷”或“标的公司”)
的少数股东股权,其中收购成都众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成都众略”)4.3478%股权、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
州致烁”)10.4348%股权、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硕捷”)
对应的收购价款分别为:322.2 万元、773.28 万元、322.2 万元,合计出资 1,417.6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成都旭瓷 69.56%的股权,仍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转让方成都众略为公司员工跟投平台,公司董事长刘卫东,董事、总
经理张纯,董事、副总经理余宏涛及董事田志强,副总经理王正甫、邱生云
持有财产份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三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
?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成都旭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0.43%的股权,鉴于成都旭瓷
主营的电子材料业务系公司战略规划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之一,为强化业务板块
统筹管控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推动氮化铝电子材料业务有序发展,优化公司股
权架构,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成都旭瓷的少数股东成都众略 4.3478%股权、
广州致烁 10.4348%股权、西安硕捷 4.3478%股权,合计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 19.1304%(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对应的收购价款分别为:322.2 万元、
都旭瓷 69.56%的股权,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化。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成都众略、广州致烁及西安硕捷合计持有的成都旭瓷
交易标的名称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417.68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成都众略及广州致烁
自《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款。
支付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西安硕捷分两期支付交易
价款,首期支付交易价款的 30%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起 90 日内支付剩余 70%的交易价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属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 对应交易金额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或份额 (万元)
成都众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成都众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_91510114MA6A5E926D 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0/12/15
注册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博海路 151 号 3 栋 203-1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博海路 151 号 3 栋 203-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燕
注册资本 150 万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主营业务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刘卫东持有 6.67%财产份额,董事、总经理
张纯持有 13.33%财产份额,董事、副总经理余宏涛持
主要股东
有 6.67%财产份额、董事田志强持有 0.80%财产份额、
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72.53%财产份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
成都众略系公司员工跟投平台,公司董事长刘卫东,董事、总经理张纯,董
事、副总经理余宏涛及董事田志强分别持有 6.67%、13.33%、6.67%、0.80%的财
产份额,副总经理王正甫、邱生云分别持有 6.67%、1.33%的财产份额,故成都
众略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法人/组织名称 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_91440101MA9W0LNA86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0/11/19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富华东街 44 号 101-20 房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富华东街 44 号 101-20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罗超
注册资本 320 万元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
易代理;贸易经纪;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主营业务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罗超持有 70%财产份额、张引生持有 30%财产份额。
法人/组织名称 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_91610132MAB0M67P2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0/11/23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 C
注册地址
座 2206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 C
主要办公地址
座 2206
法定代表人 李大海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主营业务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
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大海 1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名称:成都旭瓷 19.1304%股权;
交易类别:收购股权。
本次交易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形。
(1)交易标的
法人/组织名称 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 _91510114MA675W8C8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
成立日期 2020/12/21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 3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 31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纯
注册资本 3,450 万元
一般项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主营业务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交易标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无逾期债务,无对外担保。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9.13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 □否
计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67,014.94 63,283.83
负债总额 70,338.75 65,957.22
净资产 -3,323.82 -2,673.39
营业收入 10,372.28 9,208.81
净利润 -650.42 -3,228.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872.78 -3,484.96
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对成都旭瓷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出具的中联
川评报字[2026]第 034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成都旭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
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417.68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12/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_7,410.00__(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_377.18__%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对成都旭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分
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范围具
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本次评估的重要假设主要为公开市场假
设、交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等;重要参数主要为折现率、收益期限、无风险利
率等。以下分别是两种方法的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1,027.70 万元,评
估价值为 23,907.12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2,879.42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3.69%;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9,922.96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920.26 万元,评估减值 2.58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0.01%;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104.78 万元,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986.74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2,882.00 万元,评估增值率
为 260.88%。
收益法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673.39 万元;评
估价值为 7,410.00 万元,评估增值 10,083.3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77.18%。
两种评估方法的差异: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金额为-3,423.26 万元,差异率为-46.20%。
结合成都旭瓷所处的氮化铝陶瓷行业及业务发展状况,该行业市场前景良好、
需求稳定,具备较好的发展空间。相比仅体现资产静态价值的资产基础法,收益
法更匹配行业重资产、长周期、收益稳定的特性,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就收购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主体如下: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成都众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致烁商
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现金收购成都众略、广州致烁、西安硕捷(交
易对方以下简称“乙方”)持有的成都旭瓷股权。具体如下:
交易对价
交易对方 拟收购股权比例(%)
(万元)
交易对价
交易对方 拟收购股权比例(%)
(万元)
成都众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478 322.2
广州致烁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348 773.28
西安硕捷六方贸易有限公司 4.3478 322.2
合计 19.1304 1,417.68
以前述评估结果为基础,本次交易价格为成都旭瓷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成都众略、广州致烁:自《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公司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2)西安硕捷:公司分两期支付交易价款,首期支付交易价款的 30%;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90 日内支付剩余 70%的交易价款。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应以下述条件均满足为前提:
(1)甲方拟收购的标的股权上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收购的第三方权利,亦
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2)甲方、乙方及标的公司依法作出关于同意本次交易事项的内部决策;
(3)不存在限制、阻止、严重延误或禁止本次交易的诉讼、仲裁、其他政
府程序或书面约定;
(4)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予以
修订并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调整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
《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各方应配合办理将标的股权
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之日
起,公司即享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
因本次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
《股权收购协议》对各方违约情形及守约方救济措施作出约定,包括要求违
约方实际履行、暂停履行义务、补偿守约方损失及解除协议等(具体以协议约定
为准)。
《股权收购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成都旭瓷 69.56%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对成
都旭瓷的统筹管控能力,缩短决策链条,提升经营决策效率,推动氮化铝电子材
料业务有序发展;有利于加强对成都旭瓷的经营支持与战略协同,提升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巩固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产生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交易的定价
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定价的定价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刘卫东、张纯、余宏涛、田志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
项。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及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