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负责对中力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中力股份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63.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230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
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
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8.20亿元,
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同时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
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9.5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
在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
加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
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
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同时同意公司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
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2.0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
在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3)。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
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在前述原有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
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总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8.3亿元
,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
月31日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
内审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等文件),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
公司拟在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2026年
度公司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后,公司及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5.1801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及日
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有效
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以下银行金融机构增加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及担
保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新 本次新
增授信 增担保
序
被担保单位 授信银行 额度 额度 币种 担保方式
号
(万 (万
元) 元)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 农业银行靖 连带责任担
司 江市支行 保
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 杭州银行望 连带责任担
公司 江支行 保
小计 31,000 31,000 人民币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
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对杭
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为135.11%,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新
增担保 担
是 是
被担保 额度占 保
担保 否 否
方最近 截至目 本次新 上市公 预
方持 关 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 前担保 增担保 司最近 计
股比 联 反
产负债 余额 额度 一期经 有
例 担 担
率 审计净 效
保 保
资产比 期
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浙江中力 江苏中力叉 100 59.81% 6,600 30,000 5.62% 202 否 无
机械股份 车有限公司 % 万元 万元 6年
有限公司 度
内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浙江中力 杭州度能新 40% 135.11 0 1,000 0.19% 202 否 无
机械股份 能源有限公 % 万元 6年
有限公司 司 度
内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原则如下: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可按照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
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
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内新设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
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前期经审议预
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中力叉车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 周凤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93321643357D
成立时间 2014年12月5日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春及路2号(经营场所:江苏靖江城南园
注册地
区江防西路2号)
注册资本 22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经营范围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航空运输
设备销售;装卸搬运;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度(经审计)
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282.13 122,591.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94,065.33 67,549.16
资产净额 63,216.80 55,042.63
营业收入 109,595.33 146,622.98
净利润 8,174.17 12,292.98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法定代表人 柳晓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5MACKU4UE77
成立时间 2023年6月15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永华街125号3幢313室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
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
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
经营范围 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其他电子器
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项目 度(经审计)
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39.50 4,768.88
主要财务指标(元) 负债总额 5,593.04 5,469.75
资产净额 -1,453.54 -700.87
营业收入 6,798.45 8,673.53
净利润 -752.66 -434.80
注: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柳晓宇、杭州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由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控制的股权比例为58.00%
,对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控制。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在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
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各方与
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是为了获取金融机构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下
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运作效率,本
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业务和各项资产
,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
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对杭
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担保,杭州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为135.11%,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5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1%;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力股份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
授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中力
股份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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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周 琦 胡伊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