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6 年中期 A 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38.88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注销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
注销部分 A 股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关于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 202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
事宜。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