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宏力: 关于董事会主席兼总裁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0 0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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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代码:688347      A 股简称:华虹宏力    公告编号:2026-063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
收到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白鹏先生《关于提议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白鹏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
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
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后,白鹏先生提议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三、 提议的内容
益或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股份方案为准;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人民币 5 亿元(含);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最长 3 个月,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
份方案为准。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白鹏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
   五、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白鹏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
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
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白鹏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
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方案以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
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包括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证券监管部
门审批及股东会)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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