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0 00: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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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10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900,1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114%。最高成交价为61.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92,012.6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税费)。
   一、股份回购基本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9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式回购股份 4,900,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14%。最高成交价为
含交易佣金等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确定的价格上限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及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
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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