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7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31,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30 日~2026 年 10 月 2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2.8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962,56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8%
实际回购金额 3,000.1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10元/股~16.8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8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的部分将依法予
以注销。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6 年 8 月 1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962,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回购最高价格 16.89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3.10 元/
股,回购均价 15.2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000.1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未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也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4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9,907,594 100.00 509,907,594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154,000 1.01 3,966,560 0.78
股份总数 509,907,594 100.00 509,907,594 100.00
注:
本次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5,154,000 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其中 3,150,000 股已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962,560 股,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
全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