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6-067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
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变动情况
公司股票 291,1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上述变动系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
关公告。
(1)注销股份 498,200 股,主要系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依法全部予
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因非交易过户方式减少 881,200 股,与此同时,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增加 881,200 股,主要系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
份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81,200 股公司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同时为激
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前后均有
买卖公司股票,其已就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出具了说明,在自查期间,其账户委
托其配偶代管操作,期间其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配偶基于证券
市场的公开信息并结合其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投资决策,不
存在因利用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并谋利的故意。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
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未发生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
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
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
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