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汉桑(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汉桑科技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4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91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3,234.7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6,489.5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5〕226 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
下:
序
开户银行 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号
智慧音频及 AIoT 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紫金支行
发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慧音频物联网产品
智能制造项目
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高端音频产品
司南京江宁支行 150 万台套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和燕路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城西支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更
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开立新
的募集资金专户,拟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银行账号:
(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余额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
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保荐机构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常操
作的便利性,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
户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
订等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桑(南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石晏 姚 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