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航材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30 00: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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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
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材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
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 号)
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78.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10,91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
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它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63.39 万元。
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
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优创”)已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截
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状态时间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
      金制品项目
      航空航天钛合金制件热处理及精密加工工
      艺升级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375,847.7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
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 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
本型的投资产品。
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日常经营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明慧         杨 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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