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及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贵州航宇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科技”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航宇科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航宇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06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66,700.00 万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6,670,000 张,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7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32-00007 号)《验资
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以及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投入进度(3)=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1) 日累计投入金额(2) (2)/(1)
航空、航天用大型
业园建设项目
合计 72,349.36 66,700.00 38,146.48 57.19%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具体情况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调整“航空、航天用
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总投资金额。经调整后,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相应由 52,349.36 万元增加至 54,832.10 万元。
具体投资构成及投资总额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投资 变更前拟投入募
序号 投资项目 变更后投资金额 变化额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集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调整的原因
本次调整是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
公司结合当前行业设备市场行情、施工标准、工艺方案优化等实际情况,在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均不变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对本次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上下游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对设备选型方案经多轮技术论证而进行调整,主要对生产设备及智
能化配套设施配置标准有所优化,增加了信息化系统及自动化设备投资力度,整
体调高设备投资金额,力争达到设备的技术领先性、生产高效性和适用性,加之
建筑工程费实际投入较项目立项初期测算时发生变动,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整体效
益,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因此整体调增建设投资金额 4,307.21 万元。
本次建设投资金额整体增加,为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规模,同时经公司结合
自身供应链管理能力、原材料集采模式、库存管控方案重新评估测算,认为原铺
底流动资金测算金额偏充裕,因此相应调减铺底流动资金 1,824.47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实
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后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后的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调整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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