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持有的7,423,572股聚光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因司法裁定,
上述7,423,572股股份已在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完成竞拍,根据睿洋科技告知,上述
为10.62%,上述相关股份同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
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
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
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
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遵守受让后六个月内不
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
洋科技的《告知函》,获悉睿洋科技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 7,423,572 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相关股份同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8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
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分别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
科技股票 5,000,000 股、2,500,000 股、2,423,572 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共计 9,923,572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 2.21%。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
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仇菲通过竞买号 C6039 于 2026/08/17 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浙江
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5,000,000 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开竞
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8,150,000(陆仟捌佰壹拾伍万元)
用户姓名李静通过竞买号 S4910 于 2026/08/17 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浙江
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2,423,572 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开竞
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3,033,286.36(叁仟叁佰零叁万叁仟贰
佰捌拾陆元叁角陆分)。其余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前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 7,423,572 股已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登
记过户前后睿洋科技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过户前 过户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例(%) 例(%)
睿洋科技 无限售流通股 55,091,233 12.28% 47,667,661 10.62%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或第一 占公司总股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 持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 本比例 执行人
数量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云南省昆
明市西山
睿洋科技 是 7,423,572 15.57% 1.65% 2025/11/5 2026/10/28
区人民法
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拍 累计被标记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卖等数量(股)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睿洋科技 47,667,661 10.62% 47,667,661 0 100.00% 10.62%
普渡科技 51,821,600 11.55% 0 0 0.00% 0.00%
姚纳新 170,000 0.04% 0 0 0.00% 0.00%
合计 99,659,261 22.21% 47,667,661 0 47.83% 10.62%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睿洋科技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155,129,180 股;
表格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行的股份,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睿洋科技持
有公司股份为 47,667,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
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
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
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
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遵守受让后六个月内不
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述拍卖过户前,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
技”)及姚纳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107,082,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6%,本次司
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为 99,659,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1%。
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1)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1 月 17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别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
司总股本 1.45%。
(2)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别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
若上述拟拍卖的股份最终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睿洋科技的持股数量将减少 800 万
股,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开始,拍卖具体事宜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材料为
准,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
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